一、资助项目
普通高中阶段现行的资助项目为: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2.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优抚对象和烈军属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残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残障学生;
5.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省、市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实行2500元、2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四、资助流程
1.提交申请:开学一个月内,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公示上报: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所属学校名单并形成请示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批、下拨资金;
4.资金发放:学校收到资助资金后,迅速通过银行卡、社会保障卡等形式发放至学生手中。学生及家长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或当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咨询。
五、咨询电话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谭老师 13597972509
宋老师 18972901980
荆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24-234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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